序章 夜深了,那轮月倒映着地上的火光,地上的火光倒映着两人的脸,晃动着跳跃着。 老头拿着一张纸,将几根烟草放在上面,然后用纸包裹住那几根烟草卷了起来。他刚喝了点小酒,脸上沁着一点汗珠,在火光的映照下他的脸闪烁着油光。 稍年轻的士兵看着他卷烟,佩刀就插在他的身边一步远的地方,只消伸手就能将其拔出来应战。 “别老板着脸的,敌人不会这个时辰还来进攻的吧?来一根?”老头对着年轻人笑道,将手中刚刚卷好的烟卷递给年轻人。 老头是这支十人小队的小队长,今夜轮到他和这个年轻人值班。其他八人都已经睡下了,方圆百米只有他们两个还醒着,再远一点是另一只小队。 年轻人还想伸手拒绝,但看到老头那副模样就心软了,接过那只简陋的烟卷,却不知道如何下手。 “这玩意怎么弄啊?”他问着老头,将烟卷递回给老头,“我没抽过这玩意。” 老头笑了一声,并没有接过烟卷,而是从火堆旁边寻着什么的样子。年轻人不知道他在干嘛,只能瞪着眼跟着老头在火堆旁边看。 过了一会儿,老头从一堆沙石里面挖出一根树枝,将其伸入火堆,带起一丝火光,然后用另一只手小心地护住那丝火苗,将其送到那支烟卷那里,将那支烟卷点着。烟卷很快就冒出来一丝青烟,和那树枝上的火光熄灭后的黑烟一起消失在黑夜中,周围徒剩那堆柴火燃烧后产生的火花。 年轻人一脸疑惑地看着手中燃烧的烟卷,不知所措。 “把另一头塞嘴里。”老头说,又拿起一张新的纸重新再卷一支。 “嗯?”年轻人将没有火的那边含在嘴里,再没了下一步动作。 “吸一口。”老头说,将那只树枝又伸入火堆,然后小心翼翼地把自己手上的烟卷也点着。 年轻人深吸一口气,却被烟呛到了。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吐出一大口白烟。他忙把那烟卷吐出来,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老头。老头嘲笑一声,拿起自己的烟卷吸了一口,然后悠游地吐出一口白烟。 “这什么东西?”年轻人骂咧一句,将烟卷又送回给老头。 老头摆手,说:“这东西在这种时刻稀罕得很,你别不要,要不是你这家伙刚好和我一块值班我才不给你卷呢。你慢慢吸,自然会有一股子清香的味道,保管你吸了还想来下一口。” 年轻人将信将疑,用嘴叼住那卷烟,一点一点地慢慢吸。 “这东西,叫做烟草,在平洲的很多人都抽这玩意,和咱辉洲的旱烟地位一样,只是比较普及。”老头说,把玩着手里的那根树枝,“平洲更有钱的人抽的是一种叫做雪茄的东西,那玩意几百金币一根,那是我们消费不起的,我只抽得起这种几金币一包的烟草。” 回复: 年轻人没有说话,默默地抽着那烟卷。他已经逐渐熟悉了那股味道,感觉还不错。 “你还刚参军,不懂战场上的东西。十年前我可参加了那场战争,在那时候我从平洲抓过来的战俘那里学到了这个东西,不得不说平洲那群家伙真是他娘的会享受,这种玩意他们都能想得出来。”老头停顿了一下,“你这年纪,该是二十出头吧?” “正好二十。”年轻人如实回答。 “二十好啊,二十年前我也二十,那时候我还在村里放牛,还会和隔壁家的姑娘眉来眼去。十年过去了,爆发了那么场战争,上任辉王急用卒子,于是军队把我强拉过去了。”老头说,将那根树枝丢到火堆里,看着它被火焚烧着,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从那以后,我就再没见过我的家人,哪怕是战争结束后的那段时日,因为他们都死了,死在了平洲人的轰隆隆下,那玩意好像叫大炮还是什么的,我记不太清楚了,‘轰隆隆’的一声,那个很粗的管子就会冒起很大一团火花,火花砸到的土地都会被掀起来。”他说,“说来可笑,我这个参军的还没死,他们倒死了。” “是么……”年轻人默然。 “你又是为什么出来参军?现在咱辉洲也不是特别缺人手,像你这个年纪的小伙子该在家好好服侍着老爹老娘,然后娶个小老婆安安稳稳地过好下半辈子,而不是跟我们来这里厮杀,还不得甚么好奖,徒受累!” 年轻人抬头,看着老头的脸,看到了他那张布满了沧桑的脸。照老头的说法,他今年该是四十岁了,可是他那样子却像个五十岁的人,脸上满是皱纹,沟壑中积攒着泥土。 “我没有爹娘。”年轻人说,眼神黯淡下去,火花在他眼球里晃动着,像是一只只起舞的妖魔。 “哦,这样啊……”老头挠头,没有再说话。一老一少便在沉默中抽着烟,在沉默中守着这一班岗。 这天的夜很黑,月也很黑,除了点缀在树林里的火堆,年轻人什么也看不见。那支烟草确实是有一股清香的味道,让人有点上瘾。他先前在村里给人家做工的时候见过他的金主抽旱烟,一杆金属做的管子,拈一点点他没见过的软的黄色的叶子塞进管子头部的斗子里,然后“哗”的一下,把火点着,就会开始冒白烟。起初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挑了个脾气看起来好一点的金主,打探了才知道那叫旱烟,抽起来会有一股子让人上瘾的味道。对他来说,这种东西纯属奢侈品,他是消费不起的,也就不敢去想那个东西了。再说了,他对那种东西提不上一点兴趣:光是在一米开外的位置他都能闻到那股烟味,呛鼻得很,味道还没有自己烧饭时候锅里飘出来的烟好闻。 回复: 他一开始是没有名字的,名号全取决于自己的工作:挑担的时候别人叫他挑担的,做纤夫的时候别人喊他拉船的,现在上战场打仗了,外人就叫他卒子,刚刚的卒子头头就叫自己小伙子。 大概是三年前的样子吧,他遇到过一个心善的金主,他仍记得那个金主是姓黄的。黄老爷是做商人的,当时相中了他的价格和体格,喊他过去帮忙挑些货物上自己的马车。也许是看年轻人老实巴交,也许是别的原因,黄老爷和他聊起了话,打头的一句就是问他有没有名姓。 “我没有爹娘,没有人给我起名字。”他说。 “这样啊。”黄老爷捋了捋自己的胡子,然后说:“不嫌弃的话,我帮你起个名字?” “啊……谢……谢谢黄老爷!”他忽然结巴起来,十几年来他哪有受过这般待遇?他连忙下跪,给黄老爷磕了三个重重的响头。 时大旱一月,黄老爷心中念着下雨,期盼着第二天能天降甘露,便给年轻人起了个名字:明雨;后来总觉得这名字带着女性的韵味,便谐音化作“明宇”。又由于黄老爷的家丁大多姓方,他便给年轻人起做“方明宇”。 “方明宇。”年轻人呢喃着,细细咀嚼着这个名字。 自那以后,每当年轻人面见金主的时候,总会面带骄傲地自我介绍:“我叫方明宇。”尽管那些金主还是只会叫他挑担的拉船的干活的。 打工的日子又过了三年,便是今天这个局面:两片大陆的人们打起来了,这边的辉洲和那边的平洲。据说两片大陆最开始最开始的时候是有互相联系的,只不过在千年前,一位叫做翬太祖的人,当上了辉洲的皇帝,然后把所有不能使用灵力的人都驱逐到了平洲,并在两片大陆之间建起了很高很高的围墙,这才有了如今对立的双方。当时他听到街上的说书人说道这个故事的时候,心里很是崇拜,觉得翬太祖这个人居然这么强大,能够掌控整片大陆。但是没人告诉他,那个所谓“翬太祖”,只是那个皇帝的谥号,也没人告诉他翬太祖的真实名字。 过了数千年,平洲的人开始掌握起一种神奇的技术,能够把铁皮铁块捏作人形用作战斗,还能用一根管子发射威力巨大的火焰和光束。于是,他们在十年前的时候,用铁皮人铁管子把建在两个大陆之间的高墙推倒,开始了战争。 十年前的那一个月,那是全辉洲人的噩梦。在那些时日,辉洲几乎所有精壮男子战死沙场,精英部队黑狼团也所剩无几。辉洲当时的皇帝宿海虚城无疑是一个十分优秀的领导者。他生性孤傲,不甘平凡,所以他才会在被动的情况下毅然发起进攻,将战线硬生生从罗布拉到了沙坦斯,并且试图将平洲重新纳入他们的管辖范围。 回复: 然而他败了,败在了自己的高傲上。 沙坦斯一战后,辉洲的王陨落了,平洲的王受了重伤,仅仅在那个地方,双方死亡人数加起来就足有几十万之多。之后,双方皆是元气大伤,辉洲退兵,平洲据守,一时间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 如今辉洲在位的是宿海虚城的儿子,听说是叫宿海墨羽。不过他也不关心当今皇上到底叫什么名字,反正他觉得他这辈子都不可能见到皇上一面,知道有这么个皇上就行了。 又过了十年,不知道为什么,当今的皇上突然征兵向平洲发起了进攻,在对方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把战线拉到了平洲的土地上。他当时就是应征入伍的,什么“爱国”“为国家而战”这种理由在他这里一文不值,他只是听说这边包餐包宿,就跑过来应征了,而直到一个月前他都不知道卒子是什么意思,也没有人告诉过他“灵力”这种东西该怎么用,他也是入伍之后,才知道这个世界上原来可以分成两种人:一种是能运用灵力的修灵者,一种是不能运用灵力的普通人。他虽然是出身在辉洲,但是由于没有人指导,一直都不知道灵力的用法,多亏了自己身边的这个卒子头头,教会了他灵力的运用,才让他真正地作为了一个“辉洲人”。 “你觉得……这场战争,什么时候能结束?”老头突然开口问道。 方明宇愣了一下,怔怔地看着老头。后者只是叼着烟卷拨弄着面前的火堆,似乎是自言自语。 “不知道。这种事情,不是我们这种小卒子能够预测的。”方明宇回答,“我只是过来混口饭吃的,如果这里不给饭了的话,兴许……兴许我会跑掉。” 老头瞥了方明宇一眼,说:“我可是队长,你当着我的面讲这个?” 方明宇愣了一下,他从小到大就这毛病,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从来不会去考虑自己的话会带来什么后果。现在回想起刚刚自己说的话才发现自己的言论颇有番逃兵的味道了,只是逃兵不会如此张狂,当着自己的队长的面叛逃。 “罢了,皇上盲目征兵征到的大部分就是你这样的兵,入伍前是个孤儿,要不就是找不到工作的混混,完全没想过自己上战场是要干什么的,听到那句包食宿就想也不想跑了过来。”老头又抽了一大口烟。他抽的似乎有点急躁,没多久就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随之吐出一大口白烟。 “我是听闻过的了,这些天那些甚么孤儿甚么混混,刚来的时候有吃的有穿的,一个个高兴的要死,一看到平洲的炮就都认怂了。他们长那么大哪里见过那种玩意儿?轰!轰!轰!那些叫大炮的铁管子发出了打雷一样的声音,把我们的碉堡炸掉,连着被炸掉的还有那群新兵的幻想。”老头苦笑道。 回复: 方明宇沉默了。他没办法回答老人的话,因为自己和老头所说的那些人基本上没什么区别,只是他还没跑掉,比那些人稍微好那么一点。 接下来连老头都不说话了,四周围就只剩下他们面前的火堆在跳跃的声音,仔细去听或许还能捉到他们队友打鼾的声音。方明宇将手中燃尽的烟头丢进火堆里,把玩起一根小木棍。照老头的说法,敌军应该不会挑着这个时候来进攻他们吧? 他是个孤儿,别说修读军书了,一个月前他连战争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所以,直到那些大炮打过来,他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敌人会从晚上进攻。 他只是一直听到老头说那个叫大炮的东西很厉害,甚至连着说了好几次,但他从没有见过那个东西,听到老头的话也全当他是在吓唬他。 现在他看到了。老头真的没有吓唬他。 轰!轰!轰! 先是短促的几声轰鸣,然后伴随着一些刺耳的尖啸,然后是白昼般的光芒。 他被这些声响吓了一跳,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更大的声响涌了过来。仿佛是地震了一样,视野中的一切都在晃动,一股无形的力量席卷而过,将他面前的火堆扑灭,连带着将他拍倒在地上。他面前那把军队统一分配的制式短剑晃动了几下,在那股无形的力量下被蹂躏破碎。四处都是这样的声响,火柱如同泉涌般飞溅,掀起的黄泥把月亮都盖住了。 这是什么……这是什么! 他连滚带爬,从地上挣扎起来,以一种趴在地上的姿势环顾四周。 疮痍。 放眼望去,刚才还是处于密林中的一片营地,如今被那大炮打得面目全非,树木都像被大凤刮倒了一样拦腰截断,草地下的黄泥被翻了出来,上面是红色的泼墨,泼墨旁边则是大大小小的坑洞。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道,有点像是老头刚刚给自己抽的叫烟的东西烧好后的味道,但现在这个味道更呛鼻,吸着像是混进了许多灰尘一样,让人压抑的难受。刚刚他还不信那股味道有股子甜美劲,现在他是相信了老头的话了。 对了!老头去哪了! 他吃了一惊,连忙张望着寻找那个瘦弱的身影。他刚刚被那股冲击波拍飞了起来,距离他刚刚坐着的位置足足有几丈远。他忙跑起来,看到一处似乎是火堆余烬的位置,旁边躺着老头的武器。他连忙跑过去,在老头的武器周围发了疯似的挖着。 回复: 其实他完全可以趁现在跑掉,因为他的头头现在下落不明,而且像他这样子被征的兵没有被记录在军中的档案里,也就说明这之后没人能知道他是一个逃兵,他大可过回自己以前的生活,等战争结束后接着给那些要散工的人打下手……或是现在跑去敌军那边投诚,说不定他们看自己这么结实派他去做个苦力什么的,起码包吃包住还稳定。 放他娘的狗屁!他长那么大以来,除了给自己起了名字的黄老爷,待他最好的就是头头了,要他现在撇开待自己这么好的人,倒不如让他去死! 他挖了多久,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要挖开这些泥土,要去找那个被泥土掩埋的人。 轰。轰。轰。 炮火纷飞,似乎是要把这个脆弱的森林炸翻。一下,一下,如末日的丧钟,一下,一下,沉重的,压抑的,在这边的辉洲人的心中叩响,一下,一下,把本就昏暗的夜空染得更黑,一下,一下。 “老家伙。”方明宇低声嘶吼,颤抖的音节在炮弹的巨响下显得格外苍白。 他果然在这。 方明宇怔怔地看着被黄泥盖住了身躯的老人。他死前似乎是很惊恐的样子,两只眼睛瞪得很大,一张嘴张得很开,想呼唤什么的样子,脸上的沟壑被泥土填满,一块漆黑的金属片从颅侧贯穿了他的整个头颅。方明宇将他的眼睑合上,然后把他嘴里的黄泥简单地挖了出来。 “谢谢你。”方明宇说,重新用泥土把老头盖住,然后从附近摸出来一块木板,把它插在老头被掩埋的位置。他没念过书,不知道坟墓是什么东西,也不识字,他只知道他的金主喊他帮忙抬棺材的时候,他们总会在埋棺材的地方树上一块石碑,上面会刻些字符。他没文化,不会为老头刻字,时间仓促也来不及为老头找一块石碑,他只是觉得老头值得这么一个仪式,值得自己去为他树这么一块碑。 周围的巨响似乎是停下来了,四周安静得让人有些无所适从。黑夜似乎浓郁了几分,那股呛鼻的气味久久不能退散。方明宇振作起来,开始思考自己接下来的去路。 很明显的,平洲准备向辉洲这边发起攻势,他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猜也能猜到平洲那边即将向这边进军。刚刚那些炮火只是平洲进攻的开端,接下来他们一定会派兵前往这边,以他的战斗力,对方随便一个人抬抬手就能把他打成筛子。所以他不能坐以待毙,得找个办法活下去,然后…… 然后给老头报仇。 他咬咬牙,捡起仍躺在一旁的老头的武器。老头毕竟是队长,而且还是十年前那场战争的参与者,分配到的武器自然是质量要稍微好一点的,但仍然只是一把简单的短剑。他把这短剑挂在自己的腰带上,开始往平洲的方向去。 回复: “很久很久之前,有位先贤说过,说支撑这个世界运转的,无非就是欲望。因为欲望,人们建立起小聚落,以获取更多对自己有益的资源;因为欲望,人们不满于自己的弹丸之地,开始开疆拓土,于是产生了战争;因为欲望,人们研制出船舶,把足迹蔓延到了陆地之外的地方。这句话用来形容如今的局势是真的很恰当很恰当,因为想看看墙那边的世界,平洲的人研制出摧毁高墙的东西;因为想重新抬起头做世界的霸主,平洲的人研制出杀死人的东西来使人折服,都是欲望使然,不是么?”女孩呢喃着,似乎是自言自语,但最后一句又很明显地是询问自己手下的人。 她身后是几个男人,每个男人都比女孩足足高出半个身子,手臂上的肌肉也展示着他们的力量。可是他们在女孩面前很恭敬的样子,对于女孩的话他们也不敢去回答,生怕自己一时口快回答错误了而得罪了面前这位大人。 女孩也不指望他们能够回答的样子,接着说:“也有位先贤说过,说是人自出生以来就不是平等的,是有贵贱之分的。你看看,辉洲的人一生下来就在一片神圣的地方,接受着神圣的祝福,然后带着他们的神圣入土,不管他们的人生究竟是否神圣,究竟配不配得上神圣这一词汇,他们都是神圣的,因为他们比平洲的人高等,他们就该是神圣的。平洲的人不一样,他们一生下来就在一片低贱的地方,没有神明给他们祝福,他们只有自己,他们只能自己为自己祈祷,为了自己去努力,可是,祈祷有什么用?努力又有什么用?不论他们如何去祈祷,不论他们怎么努力,‘贱民’这个帽子都会扣在他们的头上。从他们出生,到他们步入社会,再到他们躺在棺材中,它都会在他们头上。贱民贱民贱民,不论他们做什么,做出多么多么伟大的事情,他们都是贱民,永远不会改变。” 女孩语气平淡地说完这些话,让人摸不清她的情绪。 “所以啊,平洲的人才会产生这样的欲望,产生要进攻这里的欲望,产生要成为霸主的欲望,才会有了战争,才会死了那么多人,死了那么多人啊……” 天上的炮弹留下数道光线,像是流星划过,在昏暗的夜空下显得格外的耀眼。 “看到那些炮弹了么……你说辉洲那边,有没有不知道这个是什么东西的人?”女孩抬起手,指着那几条耀眼的轨道,“我听说过一个民间故事,十年前的那场战争,平洲的炮弹也是像这样划过夜空,也是像这样在辉洲的土地上盛开。有过小孩子龟缩在自己的被窝里,透过自己床前的那个小窗子看到那些炮弹,他问自己的父亲:‘爸爸,那是什么?’你猜他的父亲回答了什么?” 回复: 没有人回答她,既是迫于女孩的地位,也是因为他们没有听过这个故事。 “他爸爸回答说:‘孩子别怕,那只是颗流星。’然后他带着自己的孩子,用祈祷的姿势许着愿,用祈祷的姿势在炮火下被炸成了碎片。”她顿了顿,似乎是等男人们回味,然后接着说:“很感人,不是么?战争就是这样残酷,所以我不喜欢战争,很不喜欢很不喜欢。” “大人万万不可!我们还等着大人带领我们赢得胜利,拿下辉洲啊!”一个男人跪下来,给女孩重重地磕了个头。 余下的男人纷纷下跪,背后的枪械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女孩叹了一口气,说:“你们都错了,战争岂是我这种小人物能够左右的?我能做的只是很小很小的一个部分,并不能像军王像宿海虚城那样凭一己之力左右战场的走向。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我只能用我手上有限的力量,去成为战争这个巨型机器的很小很小的一个零件,维持它的运转,直到它工作结束,仅此而已。” 她手下的人跪在地上,低着头,没有人敢回复女孩的话。 “我有点累,想一个人静静,你们先退下吧。我办公桌上有一份文件,你们照着文件的内容进行下一步行动。只要你们严格按照上面的步骤走,应该不会发生意外。”女孩说。 “是!”那些男人齐声喊道,快步往身后的营地而去。 炮弹还在夜空中飞着,那些弧线一道一道,真有流星那股韵味。只是流星的出现总伴随着人们的美好祈愿,炮弹的出现却指示着战争的爆发。女孩闭上眼,双手抱拳置于胸前,微微低头,似乎是在祈祷。 方明宇握着手中的剑,浑身的肌肉绷紧,随时准备着爆发出去将自己的武器送入对方的身体里。 他在森林中摸索了一阵子,发现平洲的营地在很久之前就已经驻扎到森林里了。只是他们的军队人心散漫,没人组织巡逻或是搜查的事宜,一直都没有发现这一现象。他小心翼翼地顺着敌方营地的边缘游走,试图找一个缺口闯进去,或是杀掉一两个落单的平洲人为老头报仇。然后他撞上了这支四男一女的队伍。他很想冲上去乱挥武器,打死一个是一个,但看到那四个男人的体型就知道以自己的能力,别说乱剑挥死一个人了,怕是还没走过去就被一拳撂倒了。于是,出于理智,他当机立断地跳进一个草丛里,静静地看着这群人,等着他们过去之后来一个背后偷袭,这样起码还有机会打死一个男人。 然而,这里似乎就是他们前进的终点。打头的女孩招呼这些男人停下,然后她开始发呆,然后就发表了刚刚那番长篇大论。 回复: 说实话,方明宇完全没听懂她在说什么,从女孩最开始提到的“先贤”二字他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故而他只是屏住呼吸,静静地等待,等待他们回去或者继续向前。如今那个女孩把自己的手下打发走了,徒留自己一个人在这说要静静,岂不是天助自己?他一个干了十几年苦力活的小伙子,总不至于打不过一个小女孩吧?于是他悄悄拔出腰间的剑,蓄势待发。 “我不是说,要一个人静静吗?你怎么还在这?”女孩突然开口。 方明宇吓了一跳,手上的剑差点摔落。女孩说出这样的话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还有一个手下没走,正在一个他看不到的地方陪伴着女孩;二是女孩已经发现了自己,正在恐吓自己,试图让自己知难而退。 不论是哪种情况,自己都不应该轻举妄动,应该静观其变。 “我在和你说话呢,蹲在那边草丛里拿着刀的男人。”女孩忽然睁开眼,直直地看着方明宇所在的草丛。 她原来早就知道自己在这了! 女孩没有在意方明宇惊讶的内心,而是微微掀开自己即膝裙子的裙摆,露出下面的一根黑色皮带。方明宇能真真切切地看到那皮带上面放着一个黑色的东西,像是一根铁管被掰弯,只是结构更为精巧,便于人手握持。 女孩开始踱步向前,手上的枪械一直指着方明宇所在的草丛。方明宇知道自己现在一旦敢乱动,女孩手上的东西就会发出打雷一般的声响,然后他的身上就会跟着出现一个窟窿。 “你知道吗,其实刚刚那些话我是对你讲的,我并不指望那些三大五粗的男人会认认真真地听我的话。”女孩说。 她的步伐停在了距离方明宇大概一丈远的地方,她这个距离选得很保守,能保证自己能和方明宇能够正常地交谈,同时能保证方明宇不能在她的反应时间内将她制服。 方明宇想说其实他也没认真听,因为自己什么都听不懂。这群读过书的人都这样,总能把自己能听懂的单个汉字组合起来,然后弄出一些自己听不懂的高深话语,也不知道图了啥。 “我没文化,我听不懂你说的话。”方明宇如实回答。 女孩一愣,似乎是没想到方明宇居然会没听懂自己的话。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的话确实有点晦涩难懂,这点从那些男人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来了。她叹了一口气,说:“你起来。” 人为刀俎方明宇为鱼肉,尽管心存不满,他还是从草丛里钻了出来,直到这一刻两人才能正式地看到对方。 女孩看起来和他岁数差不多大,黑色的长发被挽成一个高马尾,发梢微卷,身上是一套银绿色的连衣裙。让方明宇印象深刻的是她的那双眼睛,它是一种深邃的蓝色,像是冬日的冰湖,让人看不出深浅。 回复: “你有名字么。”女孩问。 “方明宇。”方明宇说。 “辉洲那边的?” “是。”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苏雨萱,目前是平洲的一个炮营的营长。这次夜间袭击,是我下的命令。” 听到这,方明宇的心像是被什么攥住了一样,猛地抽搐了一下。炮营和营长是什么意思,他不知道,但是后面那句话他是听得真真切切了:面前这个女孩就是这次袭击的主使者! 他浑身肌肉开始绷紧,一股怒意油然而生。她是那些大炮的指挥官,那些大炮摧毁了他的营地,杀死了他的战友,杀死了他的头头,所以,面前这个女孩就是他的仇人,他要杀掉她。 对。 杀掉她。 先调用内心里那股力量,收集大自然中的灵力,慢慢凝聚,融合,贴到手上的剑上。这是老头教他的,以此调用自然中的灵力,以此作为自己的工具。据老头所说,这世上有八种灵力,分别是金木水火土光暗无,对应着各种属性。每个人对于不同的灵力的亲和度各不相同,比如方明宇,他对于纯粹的灵力的亲和度更高,所以他调用纯粹的灵力的难度最低。不同于其他带有属性的灵力,纯粹的灵力没有任何额外的效果,爆破力却惊人。他就曾听老头说过,说有个修炼纯粹的灵力至大成的人,只用灵力轰炸的力量就能将一座山岳移平,而换做其他实力差不多的修炼其他灵力的修灵者则难以做到这一点。方明宇当然不能与那些修炼多年的大佬比,但是以自己目前的实力,使出全力的话,还是可以勉强一刀砍断一棵正值壮年的树的。因此,自己奋力一击的话,哪怕是和面前这个女孩以命换命,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 真是这样就好了。 他有过很多梦想,幼时梦想着哪天天降大饼,或是天降房屋,能保他温暖,能保他不再饥饿,然后他的梦想被摧毁了,在这个冷血的社会里他逐渐发现,不劳是不可能有收获的,你想自己不被饿死你想不被冻死你只能努力,你要干活要干活要干活,拿着干活赚到的钱去买吃的,拿着买到的吃的补充体力,拿着补充好的体力去卖力干活。这就是穷苦人民的一天。 回复: 等他稍微长大了,再没了幼时的那股子幼稚,不会幻想一些完全不可能实现的东西,但也会梦想一些东西。他不像苏雨萱那样,读过很多书,能知道有个先贤会说出“推动世界运转的,是欲望”这种句子。他只知道自己得有个目标,比如说,今天的目标是赚到多少枚铜币,拿着这些铜币他要买几个馒头。如此的时日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自己的钱在解决了自己的温饱问题后还能有些剩余,于是他开始攒钱,梦想着什么时候自己能买一块地,自己在上面种些庄稼,不用再看别人的脸色。后来他的这个小梦想又被摧毁了,摧毁它的是一群盛气凌人的官兵,他至今忘不了那群官兵抢走自己攒了几年的钱之后露出的不屑的神情,那句“就这点?”让他的人生陷入了黑暗。 那天之后,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失去了意义,也再找不到生活的目标。每天只是机械般找活,然后拿着赚到的钱买吃的。和自己这几年来不同的是,每当他余下一些钱,他总会想办法把它花掉,要不就是买颗糖,要不就是买些无用的小器件,总之就不会剩余。再后来,再后来就是征兵的时候,再后来就是遇到老头,再后来……再后来老头就被炸死了。 他原以为自己不会再产生梦想这种幼稚的东西了,人生就是这样子一个不断发现自己的过去是多么幼稚的过程。但他现在有一个小小的梦想,那就是把面前这个女孩杀掉,为自己的弟兄为老头报仇。 苏雨萱身体猛地向一侧扭转,避开了方明宇这一下毫无组织的攻击,然后用一只脚去绊方明宇的脚。后者显然是缺乏战斗经验,只是被苏雨萱这么一绊就身体失衡摔了下去。苏雨萱立刻转过身来,用一个膝盖顶住他的后背,左手抓住方明宇的左手,右手拿着手枪顶在他的脑侧。 这只是一个照面,方明宇就知道自己与正规军的差距究竟有多大了。这只是敌方军队里的一个小女孩,他甚至用了偷袭这种卑劣的手段,却连这样的小女孩都打不过,更不用说刚刚跟着女孩的那几个健壮的男人了。他试图挣扎,却发现女孩的力气出奇的大,自己居然不能挣脱。 “别动,我不想杀了你。”苏雨萱低声说。 “呸!你不想杀了我,我可想杀了你!你害死了他们!你害死了老家伙!你还害死了他的爹娘!”方明宇大喊。 “对对对,我是下了命令,我下了命令他们才会开火,你的那些所谓的朋友所谓的战友才会被这些炮火炸死。但这些已经发生了,对于这些事情,我很抱歉。”苏雨萱说。 “呸!抱歉顶个屁用!我要你拿命来换,你敢吗!” “嗯。”苏雨萱回答。 回复: 方明宇愣住了,想好的冷嘲热讽一下子哽回嘴里。这算什么意思?她不是这个什么炮火营的营长吗?尽管不太清楚,那也是头头一样的地位吧?她真会这么做?就因为自己这个无足轻重的小卒子的几句话,她就愿意拿自己的命来偿还? “我知道你现在会很迷惑,但请给我一点时间。”苏雨萱说,调整了身体的姿势,让自己的两个膝盖顶在方明宇的两只手上,然后将手枪放回大腿的绑带上。 苏雨萱双手在胸前合掌,一丝蓝色的光芒在隐隐约约在她的手掌中显现。如果有稍微懂行一点的人在场的话,会发现这就是辉洲人引以为傲的调用灵力的能力,一个会调用灵力的人居然成为了平洲的营长,实在引人深思。不止如此,她的头发也被一股蓝色的光笼罩,自发根开始,蓝光拂过她的发丝,将她原本乌黑的头发染成一种璀璨的没有一丝杂质的银色。 方明宇此时是脸朝着地面,并不能知道苏雨萱在他身后干着什么。他只是觉得身后被什么光芒笼罩着,同时伴随而来的是一丝丝若有若无的寒意。突然,他感觉自己的后脑像被什么尖锐的物品插入了一样,然后就是痛,刺骨般的疼痛。他长了那么大了,被柴火烫过手,被重物轧过脚,被马车撞倒过,都是那种真真切切的痛,但没有哪种痛是能形容如今感受到的这种痛的,硬要说出来的话,以前自己受到的都是外伤,都是从外至内的痛。而现在这个更像是从脑子里由内至外的疼痛,而且更折磨,更让人难以承受。他很想抱着头来痛哭,但是苏雨萱的脚死死地压住了他的手,让他不能动弹。 “我知道会很痛,请你再忍受一下。”苏雨萱说。 “你知道吗,我讨厌辉洲人,讨厌他们仗着自己能使用灵力而趾高气昂的丑恶嘴脸;我也讨厌平洲人,讨厌他们那种为了肮脏的欲望而不择手段的行为;我也讨厌战争,因为一旦发生了战争,就会死很多很多人。但是,这种讨厌没有用,以我一个人的能力,我是不能左右上头的指示的,我只能服从,我只能听他们的,去进攻你们,去杀人去破坏去占领你们的领土,我只能听他们的,为了我的地位,我没有选择。如果不是为了自己能活下去,谁又愿意杀人呢?” 方明宇咬着牙,并没有听进苏雨萱的话。但苏雨萱没有管这些,只是一个劲地讲,试图用这种方式来引开方明宇的注意以减少他的痛苦。 “不过幸好,他们的炸弹没把你炸死,幸好你能找到这里……如果,如果你死在了那些炮火下,我会愧疚一辈子的……” 回复: 这句话方明宇能听懂是什么意思,但是他不能理解苏雨萱是什么意思。他们见过面吗?为什么苏雨萱的语气听起来像是他们已经相识已久,甚至是难以割舍的那种关系?他很想开口问个究竟,却因疼痛而始终开不了口,只能哼出几个无用的音节。 “我找了你很久了……不只是我,还有其他她们,她们都在找你,为此我们渗透进平洲内部,渗透进辉洲内部,只是为了能找到你……”苏雨萱忽然哽咽起来,纤瘦的身子不住地颤抖,数滴泪珠顺着脸颊滑落,光芒照过,一颗一颗的像是星光。 方明宇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想起来了……都想起来了。他和苏雨萱不仅认识,而且是认识了很久,真的很久。但他们不是朋友,而是…… “想起来了吗?主人。”苏雨萱的声音在他的耳旁响起。 “嗯。” “那么……雨萱的身体,任凭主人差遣。”苏雨萱的两条腿从方明宇身上挪开,然后全身在方明宇身上瘫软下来,两只乳房紧紧贴着方明宇的后背。 本是暧昧的姿势,两人却习以为常了一般,没有丝毫的羞涩。方明宇闭上眼,回想起自己很久之前用的那个力量。 很久了,很久没有体会过这个感觉了。 他当穷人当工人当被压迫的人当了实在是太长时间了。 白光凝聚起来,笼罩了二人。隐隐约约中能看到两人的身影,躺在下面的男人转过身来,伸手抱住女孩,放肆地亲吻她的脖子。过了一会儿,白光更甚,若有不怕光的人仔细去看白光中的两人,会发现躺在下面的男人的身影逐渐模糊,而后消散。 白光过去,方明宇的身影却不见了踪影,苏雨萱站在原地,发愣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久违的……身体。” 回复: 新大佬吗?欢迎进坛,不要咕咕咕欧 大佬说不上,其实我是去年六月就进了论坛了,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来看,被群里的朋友怂恿了一下来写长篇,本来只是打算让他们看的,想了想还是发出来吧 回复: 这个文笔很出色啊,看来是个新的大佬 大佬说不上,只是以前写过小说,倒是这类小说是第一次写 回复: 但是前面描写和后面得联动也很重要啊,没啥关系还是少点好 不过要是我评论早了  其实是有关系的话 我还是很 ... 其实我以前是写普通小说的,就那种正常的小说,只是突发奇想写了这么一个tsf内容的小说。前戏很长,我自己都觉得有点长,但写那么长实在是因为我个人习惯了,而且如果我真的能坚持下去的话这会是一个长篇,不是那种很快进入节奏的文,更像是插入了tsf内容的长篇网络小说,可能那类内容会比较少,抱歉 回复: 嗯,“明宇”,这名字大有深意呀 啊这……我没看过这个东西,真的是恰巧了 回复: 好了我回来啦!(是不是觉得我咕了) 回复: 第一章 罗布。 天气倒是不错,暖洋洋的,挺舒服的。 一队穿着软甲胄的人骑着马,慢悠悠地在小路上走着。为首的一个头盔上插着根被染红的羽毛,坐在马上的身子摇摇晃晃,似乎随时要倒下。余下的三人则强撑着眼,任凭自己的马带着自己走,他们的双手耷拉在肩膀两侧,让人怀疑他们在自己的马狂暴时究竟能不能制住它们。 这段时间经常混迹在这个地方的人不会不认识这队人马。他们是众多守在这个地方的辉洲小队中的一支,而且是出了名的散漫——他们已经不止一次被看到在酒馆里喝酒了,只是迫于这几个人身高体壮,群众们害怕被报复,没人敢去举报他们几个。倒是不知道他们的头头有没有发现这个现象,不过要是发现了,他们也不至于逍遥到现在吧? 罗布这个地方比较偏僻,气候比较干燥,河湖也少,植不起树,长时间在这工作不免口干舌燥,如此一想,也难免他们会溜出来吃酒了。 方圆几里,只有一家酒馆,而且这家酒馆距离他们的营地还有些距离。但为了每天那口酒,他们总会花上那么半个时辰跑过来,喝完一壶酒再花上半个时辰跑回去。一开始他们还会聊聊天,畅谈战争结束后要去干嘛干嘛,日子久了就乏了,感觉就像是话题被聊完了一样,偶尔见到一两个长得好看的长得丑的路人,他们才有可能会评论一番。渐渐地,他们越来越觉得自己跑来喝酒变成了每天要完成的任务一样,变得没那么重要了,但他们还是忍不住每天都过来过瘾。 这天的酒馆还是老样子,人不算多,但也能听到一桌两桌的人喝醉后的开怀笑声。他们有多久没这样子笑过了?他们不知道,他们只是机械地穿过人群,然后从牛皮袋里摸出几个铜板,丢到掌柜的桌上。 “嗨,你们听说了吗?前天晚上,森林那里两边的军队打起来了!平洲那边,那个甚么大炮,轰!轰!轰!一下子把辉洲这边的营地给炸翻了天!”一个高个子对着自己的稍矮一点的同伴说。 打头的士兵眉头皱了一下,对着掌柜说:“四壶浊酒,一盘花生。” “真的假的?那平洲的军队怎么还没打过来?要真这样你还能在这喝酒吃花生米?你早在平洲的监狱里喝馊水吃猪食咯!”高个子的同伴一脸怀疑地看着他,话到一半不忘往嘴里塞了一颗花生米。 一队四人回头挑了个靠近店门口的位置,将自己的佩刀摔到长板凳的一边。他们似乎是用力过大了,佩刀与刀鞘敲击的声音一下子盖过了人们的嘈杂声。那两个讨论森林里大炮的事的人缩了缩脖子,不敢去看那几个士兵,声音也哑了下去。 回复: 队长瞥了那个高个子一眼,一只手放在桌上,食指敲击着桌面,一声,一声,像是宵禁的钟声,把周围的声响全部盖了下去。 角落里的女孩抿了口酒,饶有趣味地看着这群人。她身上的黑色大氅把自己从脚到脖子都遮住了,连着的兜帽又将自己的眼睛盖住,远远望去有股子瘆人的感觉,活似辉洲家庭的父母吓唬自己孩子的幽灵。 “接着说。”队长忽然开口了,矛头很明显地是指着那个高个子,“为什么,平洲的军队还没打过来?” “这……小的也只是听说的,说是那些平洲的军队起了内讧,那些大炮打完辉洲的军队之后,忽然就瞄着自家的营地,在那个晚上就把自己的营地也给炸了,这才没有军队跑过来进攻咱们,旁的细节小的也不知道了。” “哦……原来如此。”队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大厅里一片寂静,只剩下掌柜从酒缸里匀酒的声音。 “大伙吃酒啊,咋的?犯了罪?心底子虚?见了咱不敢吃酒了?”队长笑道。 “哪有哪有,哈哈哈哈……” 店内店外的人也都跟着笑了起来,那些笑声总带着些勉强的味道。 女孩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走去掌柜那,这时候掌柜正好要拿着酒送去给那支小队。 “等一下,掌柜。”女孩将掌柜拦了下来。 “怎么了?”掌柜看了一眼那四个士兵,又看了一眼面前的这个女孩,眼中有些焦虑。他急着给那四个士兵送酒,从刚刚的情况就能看出来这队士兵的脾气不太好,天知道自己送酒送晚了会不会惹他们生气。 “我去给他们送吧。”女孩说着就接过了掌柜的酒,没等掌柜反应过来就已经将酒送到那些士兵面前了。 一伙四人只是坐在原地用手指敲着桌子,没有任何的对话。女孩端着盘子放到桌子上,说:“兵大人们请慢用。” 士兵队长听到女孩的声音,眉毛一挑,不由得看了女孩一眼。 “怎么了?这位大人。”女孩笑道,只是身上的大氅盖住了她的眼睛,让人看不出情绪,倒是鼻子以下的脸很白皙,薄薄的嘴唇微微抿着,露出一个笑容。 “近日天气如此炎热,你怎么还穿着这么闷的衣服?”队长问道。 “兵大人若是不喜欢,小女子脱了便是。”女孩说着就将兜帽摘下,一头银色的长发跳了出来,随着女孩的动作晃动着。 女孩的容貌惊艳了在场的人们,她的眼睛像是夜空中的明星,很是清澈,银色的长发没有一丝杂质,阳光下的发丝甚至能看到隐隐约约的闪烁。 士兵队长看到女孩的容貌,愣住了。 回复: 四周一下子又安静下来,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了女孩身上。他们一开始也不是没注意到女孩,只是女孩刚刚被那黑色的兜帽遮住了容貌,让人看不见虚实,同时觉得这么打扮的人要不就是奇丑无比,要不就是不想与人交涉,也就没人想去和她打招呼了。 女孩似乎是习惯了这种瞩目的感觉了,面对大厅里无数男人的赤裸裸的目光,她没有丝毫的怯场,反而伸手解开大氅在胸前的纽扣,让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她身上那套银绿色的连衣裙。随后,她从腰间的牛皮袋里摸出一个银色的镯子,然后用双手挽起满头的银发,用镯子固定成一个高马尾。 苏雨萱,准确来说,是用着苏雨萱的身体的方明宇。 那一天晚上过后,方明宇想起了很多东西,其中一件便是自己的身份。说来可笑,原来自己这么多年来最崇拜的人居然就是自己!若不是苏雨萱,他怕是一辈子都只能是一个为了生活苦苦挣扎的穷苦人民,永远拿不回自己前世的记忆了。他是翬太祖,以前的名字叫方泽,也就是那个所谓将两个大陆强行分隔开的人。讽刺的是,从前最为高贵的一个姓氏,高贵到任何与他同姓的平民都得被迫改姓,如今却成为了一些大家族的家丁的通姓,反差之大,让人唏嘘不已。 苏雨萱是他的爱人——算是爱人的身份,和她一样的女孩还有很多。然而,说是说爱人,但女孩们究竟是不是真心爱自己的,他却拿捏不准。他上一世本是不适合修炼的体质,也就是辉洲人俗称的“废灵根”,这种人在辉洲向来是底层人物,搬砖挑粪之类的苦力活基本上都是方泽这类人去完成的。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隐约觉得自己体内涌现出来一股奇异的力量,这股力量不像灵力,而是一种更为蛮横的力量。他一直隐瞒着这件事,并企图抑制身体里的那股力量。直到那一天,苏雨萱带着两个家仆,来到方泽所在的贫民窟物色短工。 苏雨萱心底子是很嫌弃这种肮脏的环境的。她是一个接受着辉洲所谓“良好”教育大千金,知书达理,琴棋书画也是样样精通,长大后也是理所当然的会做个教书老师,或是嫁到某个大家族做一位贤妻良母。而不论自己以后的去处是什么,都不会有任何一个方向是会与这种社会底层的贫民打交道的。但自己的父母固执地想要她亲自出来看看这个社会,体验一下世态炎凉,好让自己居安思危。尽管很不情愿,但碍于父母的威严,她也只好带着两个家仆跑出来物色短工。 回复: 当时,方泽和父母也是处于没有事情做的境地,打听到苏家的大小姐要来自己这片区域物色短工,自然是把自己打理得堂堂亮亮的,企图被苏家的大小姐看上。然而不巧的是,方泽身体里的力量在那一天异常地狂暴,剧烈程度超过了以往的任何一天,似乎随时要破体而出,身体也因为这股力量而不断发烫。 方泽的父母被吓到了,自己的儿子在十几年来可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得病了?被鬼上身了?还是其他莫名其妙的原因?他们不知道,但不论是什么原因,他们都没有能力去帮助方泽,一是没钱,二是他们自己对于鬼神方面也是向来不尊重,甚至公开嘲笑过那些信奉鬼神的人,如果方明宇惹了鬼神附身,他们自己岂不是也要连着遭殃?他们这么想着,冷汗一下子把刚换好的衣服沾湿。 “要不……丢了吧?”女人对着自己的伴侣说。 男人看了自己的女人一眼,点了点头。 他们太穷了,穷怕了,而方泽的出生更是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少了这么一个负担不论从鬼神方面考虑还是从自己后半生的生活考虑,都是最好的选择。于是,在方泽只有十五岁的时候,他就被自己的父母抛弃了。 算是不太美好的记忆吧。方明宇想起这段事情的时候,不由得苦笑起来。 再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机缘巧合之下他吞噬了苏雨萱的身体。这时候他才知道自己体内那股力量的强横之处——它能吞噬别人的灵根,然后复制到自己的身体里。不仅如此,他惊讶地发现他在吞噬了苏雨萱之后,自己的模样居然变成了苏雨萱,甚至还获得了她的记忆。这让他感到大为震惊,因为这是他不曾设想过的一种生活——不论是成为能够修炼的人这件事还是成为大小姐之后的滋润日子。总之方泽在经历了被自己父母抛弃了这件伤心事之后,也算是经历了一段快乐的日子。 在那之后,自己的上一世还骗了很多女孩子——说是说骗,但也有个别女孩子是心甘情愿被他吞噬的——陪自己闹革命,试图成为这个世界的霸主,结果居然还真给他当上了皇帝。只是他实在没有当皇帝的经验,在位数年,民众哀声怨道,水深火热,没过多久,大陆各地揭竿而起,誓要将他的统治推翻。幸亏他早有准备,早已将陪伴着自己多年的女孩们送走,最终他自己一个人面对来势汹汹的反抗军,不敌身亡。 队长深吸了一口气,拿起方明宇递过来的酒,想往酒杯里倒酒。方明宇伸手去扶住队长的手,同时陪以一个微笑。 “让小女子帮兵大人吧。”方明宇说着,伸手去拿起酒壶,然后顺势坐到队长的身侧,用着苏雨萱的身体有意无意地蹭着队长的手臂。 回复: 其实在那天晚上方明宇将平洲炮营摧毁后,他就已经可以脱离苏雨萱的身体了,但也许是出于某些特殊的癖好,他选择了留在她的身体里。况且,即便有了自己上一世的部分记忆,十几年的打工生涯还是不会忘记的,只要他还在苏雨萱的身子里,他就能省下一个人的饭钱。值得一提的是,方明宇的修为在他上一世陨落之后被苏雨萱一众及时收回,也是凭借着他的力量,这些女孩们才能够驻颜至今。换句话说,别看苏雨萱现在只是一个十八岁左右的少女,她的实际年龄是已经达到了上千岁了。而他们两人现在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找到其他的人,让他的能力回归到自己的身体,接下来是隐居还是再战一场,那就全看心情了。 “夏桐也在这附近。”苏雨萱在昨天这么跟他说过。 “这样啊。”方明宇若有所思的样子,“这样的话,这些天在这附近打探一下吧。” 可一天下来他才发现,这片地方的人消息都很闭塞,心里念着的只有他们的牛羊庄稼,即便是平时见人最多的掌柜也是一问三不知,这让他很是头疼。这天他本来是打算喝口酒就走了,这时候居然来了一队士兵。士兵和平民不一样,他们军中会有巡逻任务,也会有或这或那的情报,消息至少比这些平民要灵通得多。所以在他见到这队士兵的时候,他心中就萌生出找他们打探的想法,而撬开这群士兵的嘴的最快的方法,莫过于色诱了。 前面说到苏雨萱以前是一个读过很多书的千金,所接受的也是那种大户人家的价值观,见了人也一直是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断然不会像这样子——用他们家族的话来说,叫“不识廉耻”——来取悦一个男人。但自从她的身体被方泽给占据了之后,她就开始慢慢的被影响了。一开始她还很抗拒,不能接受这种放荡的行为,到了后面她居然开始喜欢上这种感觉了,开始觉得自己以前接受的千金思想总带着迂腐的味道,便由着方明宇对自己的身体为所欲为了。 士兵队长有些扭捏的样子,下意识地想挪开身子好让自己离开方明宇的身体。 “兵大人是嫌弃小女子,觉得小女子不对大人的胃口吗?”方明宇将手搭在队长的肩膀上,朝他的耳朵哈了一口气。 周围的人都吞了一口口水,他们也想自己能有这样的待遇。但这个地方最有权势的人不就是那士兵队长了吗?他们可不敢和他争夺这个女孩,只能暗自咒骂自己没有参军或是没能当上队长。 队长的身体抖了一下,方明宇注意到他已经开始喘粗气了。 就算是方明宇这样子诱惑,士兵队长居然还能守住那道防线。他挣开方明宇的手,说:“希望你稍微可以检点一下。” 回复: “呵呵……”方明宇笑了,“一个自己都不算检点,还在工作时间跑出来喝酒的人居然还能说小女不检点?” 士兵队长眉头一皱,猛地回头看向身边这个女孩。后者正以手抵着下巴,一脸玩味地看着他。 “别以为我真的不敢。”他低声说道。 “就怕您是外强中干。”方明宇笑道。 士兵队长猛拍一下桌面,一只手抓住方明宇的手,另一只手扶住他的腿,然后把他强行抱了起来,往酒馆的二楼走去。那里是酒馆提供的住房。这个小酒馆的规模虽然不大,但设施服务提供的倒是挺完善的,掌柜的专门在二楼布置了几个房间,提供给有需要的过客。 队长随便找了个房间进去,把方明宇丢到床上,然后抖了抖身上的盔甲,伸手要去摸自己的裤腰带,没几秒就抖掉了腿甲。方明宇在床上缓了缓,坐了起来。 “一点都不懂怜香惜玉。”他挠挠头,正这么想着,抬头却撞上了士兵队长的二弟。 “你个骚货,看老子怎么教训你。”士兵队长一边这么说着,一边用手按住方明宇的头,把他的嘴往自己的二弟上凑。 方明宇愣了一下,很快就配合着男人的动作将他的龙根含住。他最开始其实是很抗拒为男人用嘴服务的,直到后来他身边的女孩子不知道从哪学来了一些邪术,每一个人都长出了二弟,然后她们把他塞进其中一个女孩子的身体里,让他为她们服务。打那次之后他就对这种事情再没了抗拒感,甚至借此知道了怎么去服务男生会让他们更舒服。 一开始男人还会用手去强迫方明宇,想让他积极点,渐渐地男人发现让方明宇自己动手似乎比他来强的要舒服得多,心中也逐渐把面前这个女孩定位为经常援交的骚女人。 “怎么样啊,兵大人?”方明宇用手搓弄着男人的二弟,摆出一副期待的表情看着男人。 此时的男人正闭着眼享受,嘴微微张着,隐隐约约能看见他的嘴角流出了一些口水。听了方明宇的话,他才反应过来,然后用手摸了摸方明宇的头,说:“很好……很好。” “大人不上来吗?” “好……好,让我上来好好教训你个贱货!”男人大喊,一把将自己身上的盔甲都扯了下来,然后双手制住方明宇的双手,把他压到身体下面,粗糙的嘴唇碰到方明宇的脖子上,鼻子贪恋地吮吸着,似乎是想把女孩躯体上的体香都据为己有。 “来吧……来吧。”男人喘着粗气,脑子已经被情欲占据。他开始去摸方明宇的腰,然后摸到他的连衣裙的束腰上。 苏雨萱的连衣裙不是辉洲常见的那种束装,而是平洲流行的裙装,腰上这一掌宽的布袋只是个摆设。男人摸索了很久,都没能解开,手法逐渐暴躁起来。 回复: “让小女子自己来吧。”方明宇说着,搂过男人的脖颈,顺势转了个身,让男人平躺在床上,自己则反压住他。 苏雨萱的身体柔韧度惊人,方明宇用她的手跨过肩膀绕到后背,摸到那叫做拉链的坠子,然后将裙子褪下。男人一脸淫笑看着面前这个女孩,并没有打算插手女孩的动作。在他眼里,看女孩子脱衣服也是一种别样的享受。 方明宇用自己的臀部蹭了蹭男人的龙根,却总不把它放进自己的身体里。男人似乎是有些急躁,说:“搞……搞快点。” “快点什么?”方明宇明知故问。 “快!快让我插进去!” “行啊,兵大人令下,小女怎敢不从?”方明宇笑道,“只是行事之前,不知大人能否回答小女几个问题?” “好说好说,别说几个问题了,你让老子把头剁了给你都行!”男人大笑道。 “很好。”方明宇用手指在男人的胸膛画着圈圈。 “你是这附近的兵吗?巡逻的,还是驻守的?” “你问这个干嘛。”男人警惕起来,双手撑着床想要坐起来。 方明宇哪里能让他如愿?他抬起屁股,将苏雨萱的小穴对准男人的龙根,一下子坐了下去,同时用脚支撑着自己前后摆动。男人受到刺激,紧绷的肌肉一下子软了下来,全身上下唯有龙根依旧坚挺。 很久没有体验过这种感觉了,女孩子被填充的快感。说起来方明宇喜欢霸占着人家的身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很喜欢女孩子做爱的感觉,那一股子绵绵的快意,完全不是男人性爱时能够比拟的。 “兵大人别在意,小女只是想了解一下,并无恶意。”方明宇说着,伸出舌头去舔男人的乳头。这对男人来说又是一个刺激,方明宇甚至能感受到他的身体在颤抖。 “也罢也罢,我是这附近的巡逻兵,四人小队的队长。”男人说,“啊,你个骚货,还挺紧的嘛……” 男人似乎是不满足于方明宇自己动,而是开始扭腰,试图让自己的龙根能更进一层。方明宇红着脸,一层层快意像潮水般涌向全身,让他有些难以稳住身体,一下子倒在男人的身上。男人用两只手迎接着方明宇的乳房,肆意蹂躏着。 “兵大人,麻烦轻点,疼……”方明宇眼角濡着泪光,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好说好说。”男人也是尊重对方的想法,手法逐渐轻柔起来。 “那兵大人作为巡逻兵,平日里见到的人会有很多吧?”方明宇抛出第二个问题。 “算是吧。” “那请问一下兵大人,有没有见过一名有着红色长发的女子?她是小女的一位朋友,小女来这的主要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找她。” “哦?难道主要目的不是来找我行房吗?”男人打趣道。 回复: 似乎是不满足于被动的姿势,男人用手抓住方明宇,又转了个身把他压到身下。方明宇也开始迎合男人的动作,修长的腿绕过男人的身体,在男人的后背交在一起,这样的姿势能让男人的龙根最大限度地进入他的身体里。正事归正事,该享受时还是得享受的。比如面前这个男人,上班时间还有心思偷偷跑出来吃酒,现在自己三言两语就能把他骗上床,不就是在贯彻这一个思想吗?所以他放松下来,开始感受男人带给自己的快感。 不知道是因为男人性经验不足还是太久没有受过女人的滋润,方明宇总觉得他的动作很粗鲁,只会简单地向前向后,并没有经验老到的男人那种挑拨过程。这种鲁莽的攻势并不会讨女孩子喜欢,因为它只会让女孩子感觉你是个简单且冲动的人,并没有这方面的情调。而且如此攻势也一般支撑不了多久,男人常常会在女生还没体验到性交的极致便会败下阵来。若是以往,方明宇一定会训斥男人的不中用,让自己不能体验到完美的性事。但如今他有要紧事要打听,只想着让男人尽快泄欲,舒不舒服的事情大可往后再谈。 不出方明宇所料,男人在半柱香不到的时间便败下阵来。起码他还懂的分寸,在最后一刻将自己的龙根拔了出来,让自己白色粘稠的精液喷在了方明宇的身上。说实话,方明宇对于这次性事的评价超级低,只是碍于自己还得从他身上获得情报,只能装作一副很满足的样子。 “你这个……折磨人的小妖精。”男人长叹一口气,那一次高潮似乎是抽尽了他的所有气力一般,让他直不起身,只能坐在床上用背支撑着自己的身体。 “啊……啊,大人,大人……”方明宇一副虚脱的样子,用手去抹掉自己身上的精液,然后把手指塞进自己的嘴唇里吮吸,一副诱惑的模样。 回复: “我在想……如果哪个女人成为大人了的妻子,那么她应该会很幸福吧?”方明宇打趣道,用嘴唇将手指舔舐干净后,像一条白蛇一般缠绕在虚脱的男人身上,两只手搭在男人的肩膀,温柔地抚摸着。 男人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但从他微微上扬的嘴角可以看出他对于自己的性能力还是很有自信的。真不知道他如果知道了方明宇对于自己的真正评价是如何的,他会做出什么反应。 “那么,小女子也满足了兵大人的要求了,兵大人是不是也应该……” “你,你尽管说,力所能及,无不答应。”男人摆手,“只是别让我再来一次,让我,让我再歇息一会儿。” “当然当然,小女子也是知道分寸的。”方明宇巧笑道,“方才兵大人说自己是巡逻兵,见过的人一定很多吧?先前小女子说的那名红发女子,不知兵大人有没有印象?” “红发的人太多了,详细点。” “红发的一名女子,身高和年龄都与我相仿,身后应该是挂着两把短刀,短刀刀柄还用铁链连着。” 男人闭上眼,静静地听着方明宇的陈述。听完后,他沉默了良久,才缓缓开口:“其实实话跟你说了吧,我从数月前便开始旷掉巡逻任务,每天与手下跑来这边吃酒,就算见到过,也是几个月前的事了吧……这几个月我很确定自己没见过有红色头发的人。” “哦?是吗……”方明宇眯起眼睛,眼里闪过一丝杀意,双手对男人的按摩却没有停下,只是这时如果有视力较好的人仔细去看的话,会发现男人的肩膀处被刻下了数道极细的血痕,血液被伤口挤压,点缀在那道细缝周围,像是血色的项链。 “不过我头头他见识比较广,他说不定见到过,你,你可以跑去找他。”男人惊叹于女孩的按摩技艺,居然让自己产生了飘飘欲仙的感觉,甚至比刚刚还要舒服。 “你头头?”方明宇手里的工作停了下来。 “嗯,我头头,也就是这边驻军的首领。日夜都会有附近的平民官吏跑去找他办事,他见过的人肯定比我多多了。”男人说,“别,别停,接着给我捏捏骨头。” 方明宇唾了一句,一记手刀敲在男人的后颈,让毫不设防的男人瞬间晕了过去。 “驻军头头吗。” 方明宇喃喃,看来自己还得跑一趟啊。 回复: 关于本篇目前出现的肉戏(算是吧),本来是不打算写的(不用上床的方式问),但群友拼命怂恿我去写,我才调整了一下,写的不好也请见谅,对于肉戏我是真的真的不会 回复: 这是新人,就是故事有点慢啊 前面简洁就写了是极度慢的文章了,真的是很慢很慢的那种 回复: 我又回来了 最近在忙考试,所以基本上没什么时间写这东西。 某天和群主讨论了一下关于小说的话题,觉得他说的蛮有道理的。具体内容就不细说了,反正就是想把长篇暂时咕一下,先去写写中短篇过过手瘾。正巧前段时间某位好友@蒙面鸽王 发布了一个投票贴,说是要给自己以前挖的数个巨坑续命。本着自己又懒得想模板,又想写文练练笔的目的,就想接下他投票第二多的坑来续一续,也就是说,最近考完试后会考虑那一篇文章。这个我肯定是会写下去的,但不是现在。 下面是我之前写的一点存稿,这么点东西我大概写了十来天,之后就考试了。东西不多,你们凑合着看,日后一定填坑(咕咕咕) 回复: 自森林那边的入口再走半个时辰的路,就能见到一个建筑群。虽然它的规模很大,但单看做工的话,不难看出这个工程的简陋:所有建筑都只是用附近的木材搭建而成,倒是工人们似乎担心木料不够稳固,会在两根长木接触处挖出一个小凹面用以嵌合,一些小的部件则使用较为粗糙的榫卯结构来固定。为了防止发生火灾导致大面积的损失,工人们为建筑间挖出了半丈宽的防火壕,即便这样会导致出行极其不便捷,甚至不能让马匹在上面跑动。 这里是辉洲驻罗布的营地。辉洲的领导阶级没有征求人的同意,毅然下令进攻平洲,旨在打平洲一个措手不及。然而,平洲千年积攒下来的科技实力岂容小觑?仅仅是一天晚上,平洲的军队便悉数召集起来,一下子便挡住了辉洲的铁蹄,让战线稳定在了像罗布这样的边疆区域。 这是姜儒在罗布待着的第二个月。一个月前他还会在皇城喝着清酒读着经书,心中念着的是家中儿女,或是先贤文创,也算逍遥自在。那天晚上过后他就和数十名辉王亲信一起被传唤到皇宫中,而辉王的寥寥数字,让他胆战心惊。 “你们诸位,严守边疆。若有不从,斩!若有怠慢,斩!若有失策,斩!”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姜儒没由来地想起某位古代贤能写下的这豪壮词句。只是他的文采远不及这位贤能的地位,写不出这种能为世人传颂前年的诗句,辉洲的遭遇也算不上惨烈。他只是觉得自己在朝廷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可算是得到了皇上的器重,也算是了却了心中的一大心愿。 姜家素来是书香世家,姜儒的父亲与祖父便是朝廷的大学士。而他自己虽然从小便接受着父亲的熏陶,嗜书如命,喜好却与他大相径庭:他父亲是一位学士,是创作词句、编撰史书的;而他却酷爱阅读治国之作,梦中想着的都是如何治国,心中念着的都是如何成为一名王佐之才。虽志向与自己不一样,姜父也还算开明,由着自己的孩子的性子,这才有了姜儒如今的地位。 虽说是边疆地区,但由于战事紧张,姜儒要处理的事情很多。每天都会有很多民众跑到他这里诉苦诉怨,而前线传来的消息虽然说不上是差,但也不能让他安心。尤其是前些天平洲炮火轰炸自家驻军的事情,更是让自己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虽说后来平洲那边不知闹了什么矛盾,自毁营地,但从他们能够知道自家驻军位置这一点就能看出来,自家的兵实在是有些怠慢,战争形势不容乐观。想到这,自己还得感谢那个倒戈的平洲人,若不是他,自己早在几天前就身首异处了吧? 回复: 姜儒批完手中的卷宗,伸了个懒腰,揉了揉自己的鼻梁,便要接着办公。 “大人!门外有人求见。”一名士兵在门后面大声报道。 姜儒揉了揉眼睛,叹了一口气,喊道:“叫他进来。” 来者是个穿着麻布衣的男人,他约莫六十岁,脸上满是沟壑,还有着常年被太阳灼烧的黝黑。姜儒看着男人,后者很害怕的样子,畏畏缩缩,不敢抬头去看姜儒。 “有什么事吗。”姜儒抚额。 “大人。”那男人低着头,作了一个很不标准的揖,姜儒心里觉得男人是临时学习的礼仪。 “村子里来了土匪,把我们的粮食都抢走了……”男人接着说,“先前大人征兵,村里的精壮男子都上了战场,如今村子里就只剩下小孩子女人和像我这样的老头子了。” 姜儒静静地听着男人的话,手中把玩着一支毛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人上来告诉自己他们的村子被土匪劫掠了,只是他实在没有解决的方案。一边是形式依旧严峻的战场,需要有足够多的士兵来稳固战线;另一边是这附近的村子,在自己征兵之后,附近的村子就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之辈,且不说农田收获更少了,那些土匪见到村子里没有精壮男子,一个个争着冲到村子里劫掠,让村子的境地更为雪上加霜。 土匪就是土匪,一群亡命之徒,他们才不管自己国家的领导者是谁,只会想自己明天能不能吃得上饭。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姜儒还没有确切的答案。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派出士兵上山剿匪,可一旦这样,战区的守备便会薄弱很多,难保敌军会不会攻过来;再者,他们对于土匪的虚实还不明确,万一自己低估了对方的实力而出现分配失误的情况,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致命的。置之不顾也断然不可,且不说人们过得苦不苦,姜儒自己的良心便过不去:一个有着治理国家梦想的人,岂能让人民遭遇不幸? 姜儒又叹了一口气,他总疑心自己这一个月以来生了许多白发,不论是战争的压力还是民众的压力,无一不让他心生憔悴。 正当姜儒一筹莫展的时候,又有一名士兵跑了过来。见到姜儒的门口是打开着的,那士兵愣了一下,单膝下跪作揖道:“大人,外面又有两人求见,而且……” “又是干什么的啊……”姜儒难得流露出不耐烦的语气。 士兵第一次看到大人这副模样,吓得忙低下头,声音有点颤抖:“那小的把他们赶出去吗?” 没等姜儒回答,门后面便有两个人走了进来。姜儒瘫软在椅背上,呆呆地看着来者。 一男一女,男的长相平庸,身上是一件黑袍。女的长得倒是让他眼前一亮,一头银色的长发在她的动作下跳跃着,身上穿着的是银绿色的连衣裙。 回复: 姜儒招手示意士兵退下,然后问道:“你们两个,又是干什么的?” “姜大人您好。”苏雨萱上前一步,向姜儒施了一礼,“我们两人此次前来,是有些事情想要向大人请教一下。” 话毕,苏雨萱摆了摆手,姜儒就看见了从门口飘进来四个泡泡,每个泡泡里还装着一个人,为首的一个浑身赤裸,阳器毫无遮拦地展示给在场的所有人看,从他脸上的表情来看,他在晕前应该是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余下三个则穿着辉洲驻军的盔甲,表情就不似他们的头头那般舒服了,更多的是看见强者的恐惧。 姜儒眉毛跳了一下,不由得又看了女孩一眼。后者正一脸微笑地看着他,清澈的眼睛里看不出一丝杂念。 “你这是什么意思?”姜儒问道。 “雨萱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在酒馆吃酒的时候,恰巧遇到了大人的兵,请了他们一壶,他们就醉了。”苏雨萱笑道,“他们是兵,兵就得遵纪守法,军纪里面,应该有士兵在工作期间不能吃酒的规定吧?” 姜儒垂下眼,表情有点不自然,摆了摆手,道:“是这个理没错,这次也的确是姜某疏于管制,才让这四个小厮溜出去吃酒。感谢女侠出手相助,姜某一定严惩不贷。” “好说好说,整饬风气毕竟还得军民同心。这次我们恰好在场还好说,若是挑在另外我们不在场的日子的话,岂不是让他们逍遥法外了?如此看来,姜大人还得好好管教自己的手下啊。”方明宇说道。 姜儒听了方明宇的话,脸上绿了一片。这次确实是自己的监管出了问题,才会导致有这么一支小队溜出去逍遥。而且这支小队绝对不会是唯一一支跑出去逍遥的小队——强制征兵就很容易导致这样的结果,民兵军心散漫,心不在焉。他瘫软在椅子上,双手无力地耷拉在肩膀两侧。一开始还只是村民们的反馈,说要自己捕捉山贼,还村民一个安逸的生活环境,可这还没找出解决方法,新的问题又不请自来。他当然很想处理这些问题,但他毕竟不是什么神明,没有三头六臂,有的只是在皇宫中养出的纸上谈兵的“治国之道”,以及一颗想要好好治理国家的心。能力跟得上吗?民众认可了吗?皇上信任了吗?他不知道,他也无从得知。 苏雨萱见了姜儒这幅神情,上前几步走到姜儒桌前,轻声说:“大人是有什么烦恼吗?不妨与雨萱分享一下。雨萱愿意为大人分忧解困,力所能及,无不从命。” 姜儒眯着眼看面前这个女孩,后者正笑吟吟地看着他,似一个向大人讨糖吃的小女孩。 就你?姜儒的脑海里蹦出这两个字,就你这么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几岁的未成年小女孩?你知道我现在在烦恼什么东西吗?这可是你这辈子都不会经历的东西,做官的烦恼可不是你们这种小女孩可以理解的啊! “你?还是算了吧,你们没经历过这种事情,很难体会到在下的难处的。” 回复: 楼主文笔挺好的 ,就是剧情啥有点太慢热了, 开头就说了我是极度慢热的类型了,和朋友也说过这件事,也感觉我的文属实有点又臭又长,所以才想着去帮朋友续一下坑调整一下 回复: 滑水一楼,等更新ing 近段时间不会更新了,会去续一篇我朋友之前写的文章 回复: 大佬写的好,快更新啊 说了这段时间不会更新了,可以稍微期待一下过段时间我会续的另一篇文章